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中心(馆、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研究,现将学校201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4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5月4日是"五四"青年节,各部门(单位)、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五四"精神。5月5日(周一)正常上课,请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做好教学巡查,学工部、二级学院做好学生考勤工作。
节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假期如遇重要事情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