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纪检监察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院采购单一201604(原院采购201602)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及对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4,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内容
1.2015年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2.对示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全过程审计服务
(二)登记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项目属于第1种情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1.该项目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5日在校园网公开招标,截至15日有广东广汇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等两家公司报名。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由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报名公司不足三家,于5月18日至5月24日进行重新招标,截至24日,只有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一家公司报名。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1201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办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37395780
(二)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20-83986463
太阳集团贵宾网站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