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446号),符合一定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望做好组织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
3月31日前,符合条件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各学院辅导员于4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审核后填报《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并报给学生工作部杨俊行。
2、审核公示
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
公示符合条件的,学校在5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毕业生。
四、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学工部杨俊行、招就办黄沛峰和王涛涛,联系电话37395073,87524070。
附件:1.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